范筱梵婚變 -《麻辣鮮師》范筱梵爆婚變 尪百人斬 極樂3P影片流出

 

《麻辣鮮師》范筱梵爆婚變

 

 

范筱梵一家4口幸福照 (取自微博)

 

女星范筱梵當年憑著在電視劇《麻辣鮮師》飾演「小孟」一角爆紅,甜美大眼的外型深受觀眾喜愛,2011年11月11日嫁給廣告公司老闆王春甡後,就選擇淡出演藝圈在家相夫教子。未料在這段婚姻即將邁進第7年之際,老公卻爆出與2女全裸「泰國浴」的極樂1分鐘影片外流,婚姻亮紅燈。

范筱梵與王春甡結婚近7年育有2子,正當外界都羨慕她擁有一個幸福美滿家庭同時,她近日卻在臉書寫下「要求女人在婚姻中守婦道,那請問你們男人在外面做了什麼?」、「婚姻的保障是什麼?女人的犧牲又是為了什麼?」引發外界揣測。

據蘋果日報報導,原來范筱梵老公遭爆料風流成性,每2、3天就會去玩,男女關係混亂是個「百人斬」,還提供一段老公躺在浴池,與2位年輕女性全裸共浴畫面,影片長達1分鐘,畫面極盡鹹濕;而范筱梵面對媒體提問,也沒否認,僅問「是誰爆料的?」接著就稱自己還有事,稍後再回應。

范筱梵當年閃嫁大3歲的王春甡(Johnny),成了廣告公司老闆娘,其實她16歲就認識對方,曾短暫交往2個月,後來因他到加拿大念書分手,直到16年後才再次復合,復合10個月就登記結婚,結婚近7年育有一對寶貝兒子。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81016004762-260404


范筱梵老公被爆共浴2女釀婚變 密友揭「沒登記結婚」

范筱梵與老公Johnny的7年婚昨晚傳出婚變,還有爆料者提供一段影片,聲稱是Johnny去色情三溫暖的畫面,影片中有一位男子與兩裸女共浴的鹹濕畫面,今凌晨2點多范筱梵在臉書以40字抒發婚變心情,並感謝網友和親友的關心,意有所指地說:「會努力的奮戰下去。」

39歲的范筱梵2011年祕婚嫁給廣告公司老闆Johnny,2人育有2子,目前定居在泰國,昨晚本報接獲讀者爆料影片,該新聞見光後,范筱梵不正面回答是否知悉該影片,只問記者是誰爆料及影片內容,之後沉澱了6個多小時,今凌晨2點多終於在臉書發聲。

她po了1張樓梯照,有感而發地說:「人生就像爬樓梯,時而高時而底,謝謝你們的關心和支持,我是最勇敢的梵哥,也會努力的奮戰下去。」范筱梵好友H女表示,看到范筱梵的臉書,就知道一定是她的老公出問題;依H女的了解,范筱梵當初在台灣根本沒登記結婚,就跟老公去泰國,生了兩個小孩,雖然范筱梵可能必須考量兩個小孩(大的才大班)的狀況,但既然她都po在臉書了,H女認為分手的機率相當高,「要不是因為有這兩個小孩,以筱梵的個性,早就不知道飛到幾千公里外了」。對於是否未登記之事,記者透過臉書私訊向范筱梵求證,目前為止仍未獲得答覆。

網友心疼地為范筱梵加油打氣,留言「妳並不是一無所有,還有2個小可愛陪著妳」,也有人勸:「女人不是弱者,不必依靠男人,心若不在妳身上,那不用再委曲自己,愛若已遠走,不必再理,重要是妳要開心快樂。也不必拿孩子當成藉口來保住而忽略自己的感受。」盼她度過難關。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recommend/realtime/20181017/1448884

 

 

范筱梵(左圖左起)與老公Johnny育有2子(右圖),7年婚驚爆婚變


在《麻辣鮮師》中飾演「小孟」的范筱梵,2011年秘密嫁給廣告公司老闆王春甡(Johnny),隨後定居泰國,婚後在家相夫教子。未料,昨日驚傳范筱梵婚變,老公和百位女子有染,還流出一段裸體共浴影片。其實,早在2016年,范筱梵上節目《二分之一強》聊到婚姻生活時,就滿臉無奈,還感嘆「人心越來越遠」。

范筱梵談到婚後生活頗為無奈。

范筱梵透露,老公在婚前都細心地一手包辦出遊相關事宜,婚後卻連提出家庭旅遊的想法都沒有,只會等范筱梵開口,才拿錢訂機票,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,讓主持人六月忍不住擔心詢問:「妳好像從頭到尾都沒有稱讚過老王,那這個婚結的是什麼意思?」范筱梵無奈解釋:「老公現在的工作常常都要出差,什麼時間出去、什麼時間回來,我永遠都不知道。」

范筱梵透露老公在家庭聚餐時都在滑手機。

范筱梵完全掌握不到老公的行程,「都是要他到了當地,知道工作後續發展,才能告訴我回來時間」。范筱梵緊接著抱怨:「就連他回來之後,看似已經放假,可以陪陪我們,但他多半都是在看電腦、滑手機,忙著自己的公事,就連我們在飯桌上都點好菜了,他還是在滑他的手機。」范筱梵講到情緒來了,一度語帶哽咽地說:「其實女人有時候要的只是那三五分鐘而已,感覺智慧型手機的發達,讓人心是越來越遠。」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040509050.html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e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