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素如

賴素如 - 林益世認罪 賴素如: 哽咽難過 

影片: 賴素如 

 

打完聲押庭 賴素如就退出

律師洩氣  

▲賴素如 - 林益世委任律師賴素如昨日凌晨步出特偵組時表示,林對自己行為不當已有悔悟,坦承自己做錯事情。

 特偵組昨清晨完成對林益世的庭訊後,他的律師之一賴素如在臉書貼文:「一直都選擇相信益世,但看到相關的卷証資料,真的是非常的詫異不敢相信,但又不得不相信。難掩哽咽難過的心情。」賴並表示,她已決定,打完昨晚的聲押庭後,就退出此案。

 據轉述,賴素如、丁中原、李傳候三人一開始都認為林益世是清白的,才會決定承接此案。但結果顯然大出三人意料。

 賴素如前天陪同林益世應訊時,原本臉上堆滿笑容走進特偵組,昨天凌晨四時卻哽咽地宣布「林益世先生已經覺得作錯事情了!」

 一直相信林益世清白的賴素如在臉書表示,「看到相關的卷証資料,真的是非常的詫異不敢相信!」

 賴素如面對媒體眼眶泛紅地說,「林先生也坦承,覺得很對不起家人,對不起提攜他的長官和社會大眾,希望社會大眾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!」對於案情細節則不願多談。

 賴素如擔任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,國民黨政治人物牽涉司法案件,常能看到賴出面辯護,包括曾幫馬英九總統、國民黨前祕書長金溥聰打過多場訴訟案等。但這次承接林案等於踢到鐵板。中時電子報2012-07-03

馬御用律師賴素如糗大 同志籲賴素如別幫林辯護

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索賄案,讓林益世委任律師賴素如也感詫異。

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,林益世事發後委任台北市議員、馬政府御用律師賴素如為自己辯護,不過今(2)日林益世針對犯行部分認罪,讓積極為林益世辯護的賴素如「好糗」。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認為,賴素如替林辯護已經嚴重影響國民黨形象,應該立即解除委任。

連2天上節目辯護 賴素如嘆受騙

 賴素如一直都是馬英九總統與國民黨相當倚重的律師議員,但這次林益世索賄案,不只瓦解馬政府「清廉」招牌,也衝擊賴素如專業形象。

 同黨同志羅淑蕾直言,賴素如不該再為林益世辯護,「她被他騙,難道自己一點判斷力都沒有嗎?那是不是代表國民黨很笨?賴素如她最好不要當林益世的律師,否則會害死國民黨」。

 其實事發後,林益世本人多次召開記者會澄清涉案,賴素如也連續2天上不同的電視談話性節目,拿出資料幫林益世辯護。但在今日林益世部分認罪後,受騙的賴素如也忍不住上臉書寫下「看到相關的卷證資料,真的是非常的詫異不敢相信,但又不得不相信」。

國民黨立委:林案傷馬團隊形象

 林益世案瓦解馬團隊一向自恃的「清廉」招牌,不只羅淑蕾認為案件衝擊馬團隊形象,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也表示,馬英九過去多次拔擢林益世,年紀輕輕就做上行政院秘書長,如今涉案真的對國民黨很傷。

 特偵組偵辦林益世索賄案,今(2)日在林益世聲明認罪後,遭檢方聲押。特偵組指出,林益世涉嫌收賄及要求賄賂兩項貪污罪名,且因為認為林益世有串證、滅證之虞,檢方已提出聲請羈押,經將林益世移送台北地方法院,並於下午3時30分召開羈押庭。http://iservice.libertytimes.com.tw/liveNews/news.php?no=661366&type=%E5%8D%B3%E6%99%82%E6%96%B0%E8%81%9E

 

林益世部落格談清廉文章,火速遭刪除,如今看來卻格外諷刺。〔圖/截取林益世部落格〕 

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今(2)日因涉嫌索賄而被檢方聲押,目前也已道歉並坦承部分犯行。30出頭就當選國會議員的林益世,一路平步青雲,歷任國民黨青年團 長、副主席與立院大黨鞭,持續受到層峰的信任與提拔,雖然競選高雄縣長與立委連任失利,仍能接下行政院秘書長職務,可說是少年得志。不過,從索賄案情明朗 化,府院隨即發表聲明切割的情況來看,林的政治前途似乎可能到此為止。

林益世今年44歲,生於政治世家,其父林仙保是前省議員,也是高雄紅派代表人物。

林益世於1999年首次參選,以32歲年紀當選高雄市立委,並連續4連任,雖然2005年代表國民黨競選高雄縣長失利,但隨後仍接下國民黨青年團團長、國民黨副主席職務,在馬英九接任國民黨主席之後,更被提拔為中央政策會執行長,成為黨史上最年輕的黨鞭。

受到黨內栽培的林益世,雖然在2012年立委選舉不幸落選,但因為熟知立院議事運作,即便落選也能在今年2月轉任行政院秘書長,仕途十分平順,成為馬政府與立法院溝通協調的重要橋樑,外傳未來也代表國民黨角逐高雄市長,被視為是國民黨接班梯隊之一的明日之星。

林益世涉及索賄,目前也已坦承犯行,並發表道歉聲明。在面對行政院長陳冲表示「深感痛心遺憾」,已提供相關情資給特偵組;馬總統更強調自己未來用人會更加謹慎小心,會繼續要求公務人員的清廉與操守的同時,林益世原本一路平順扶搖的仕途,也許就將到此為止。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2/07/02/301-2830121.htm

arrow
arrow

    wen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