鞭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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鞭刑 - 馬國受鞭刑 詐騙犯嘆生不如死

四十三名詐騙集團成員昨天自馬來西亞遣返回台,其中黃、吳姓兩嫌否認犯案,被馬國監禁之外還處鞭刑,一鞭就打得兩人屁股開花,半個月無法坐下,不但至今仍留著鞭痕,連走路都變形。

「一鞭下去皮開肉綻,生不如死!」黃、吳想起一個月前的鞭刑,仍一臉驚恐。他們被五花大綁在支架上,以藤鞭抽打屁股一鞭,再入監一個月,前半個月只能趴著、無法坐下,昨天被移送雲林地檢署時,屁股疼痛,兩腿向外跨步慢走,有時還需員警攙扶,走路姿勢都「回不去了」!

今年四月,馬來西亞與我刑事局、雲林縣警局等在吉隆坡破獲以鐘天鴻(卅七歲)、陳俊廷(卅歲)為首的詐騙集團,搜索八處據點及電信機房,逮捕二百卅九名嫌犯,包括黃、吳在內的台籍嫌犯共一百五十一人。

百餘名台籍嫌犯都認罪,只有黃、吳堅稱沒罪;馬來西亞法院認為兩人犯後態度不佳,又矢口否認涉嫌偽造馬國延長停留戳章等犯行,判處監禁一個月、各罰馬幣一千元(約新台幣九千四百餘元)、鞭刑一鞭。

鐘天鴻等人供稱,在吉隆坡組電信機房,透過網路對大陸民眾發送詐騙電話;警方指出,他們假冒銀行及大陸公安、法院人員,半年詐得新台幣數億,還編寫教戰守則。

守則要求成員講電話要注意音調、速度、停頓,不要像念經,「我們就像在演一場戲,你必須騙倒自己,才有辦法騙倒別人」,封面寫「馬無夜草不肥,人無橫財不富」;話筒貼著「斬盡殺絕」等字。2012/06/08 聯合報

星國暴力討債 台男受鞭刑六下 皮開肉綻

又有台灣人在新加坡遭受鞭刑!30歲的台灣籍陳姓男子,在新加坡從事暴力討債,被警方逮個正著,遭求處46個月有期徒刑,並且鞭刑6下,臀部皮開肉綻。根據了解­,這個集團成員月薪台幣6~8萬元,如果被抓遭鞭刑,暴力集團老大還會頒發8萬元鞭刑安慰金。中天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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